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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10:24   审核人:

云锡职院学生工作处〔2023〕【资助】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资产财务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管理专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

评审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担任。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副院长、学生管理专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主的评审工作组,负责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审核;各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班委及学生代表为主的评议小组,负责各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职责: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学生奖助学金评审意见。

(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根据各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名单,提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助学生建议名单,报评审领导小组暨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原则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23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四、评审方式

评审工作按照《bat365在线平台2023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南》执行(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严谨细致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原建档立卡学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下同)、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要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严格落实公示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基本原则,拟获奖助学生名单须在二级学院和学院两个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隐私。

(三)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补考、重修等情况,排名应位于前10%(含)。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见“教财厅函〔2019〕105号”文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3.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评选因素。

4.所有奖助学金申请审批材料,均须按要求规范填报,填报前要审慎阅读有关要求,填报时要实事求是、客观严谨,填报后要逐项逐行核对信息。

5.对于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助)资格,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

1.奖助学金获奖助名单经批复或备案后,资产财务部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

2.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学院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取消和新增的学生情况需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加强服兵役学生信息和相关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退役士兵学生应享受的国家助学金精准发放到位。

4.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即查即改,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依法处置。

(五)强化奖助学金评审结果运用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参评学生,在填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时,一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可结合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活动,充分发挥奖学金育人导向作用。

bat365在线平台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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