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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4-20 09:39   审核人:

云锡职院教科研处〔2022〕48号

关于申报2023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开展学院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教师类项目

理工农医类课题和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经费以学院办公会批准执行。

(二)专项项目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三张牌”专项: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开展的研究项目。

3.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申报人如申报专项,请在项目申报书封面进行选择。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

4.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划、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4.已获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申报方式

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教师类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的方式管理,学院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审查和评审推荐工作。

四、申报要求

各部门要统筹考虑学院及部门实际,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完善相应签字和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交各部门(非教学部门人员申请者,根据项目专业归属挂靠在相应教学部门)审核。各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将本部门申请材料(附件1和附件2)统一报送至教务科研处。联系人:郑倩;联系电话:18468288951。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2.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拟立项项目明细表

bat365在线平台教务科研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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